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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档案转接常见问题答疑

发布:中国成都大学生就业网 来源:中国成都大学生就业网 发布时间:2010-7-7 14:50:00

 

1、毕业了,我的档案该怎样转?
 答:普通高等院校是一般是按照《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签发《报到证》、转递档案的。
(1)若您的就业单位是国有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等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您的档案将被寄送到工作单位;
(2)若您的就业单位是非公企业,您的档案将被寄送到单位所在地的政府人才交流中心;
(3)若您离校时未就业,档案将被寄送到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政府人才交流中心。
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高校毕业生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或由档案管理部门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高校毕业生及其他个人自带。对本人自带的高校毕业生档案,人才服务中心概不接收。
 
2、毕业之后,我应如何查询自己的档案去向?
 答:毕业档案一般是按《报到证》签往地转发的,凡报到证签发到成都市的高校毕业生,在“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注册后,可查询自己的档案是否到达成都市市或区(市)县人才服务中心,若档案未到,可查看成都市各级人才服务中心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情况,了解学校是送档情况。
(1)如无贵校毕业生档案转送记录,请咨询学校,你的档案转出具体时间和转往地。
(2)如有贵校毕业生档案转送记录:
 ①当其处理状态为“已录入”,说明学校移送的毕业生档案中没有您的档案,请咨询学校。
②当其处理状态为“录入中”,请改日再次登录查询,我们一般将在收到学校移送档案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入;
(3)如果学校是通过机要将档案转往我市的,一般在学校转出档案的15个工作日左右能到达我中心。
 
3、我在温江工作,已经查到自己的档案在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怎样才能把我的档案转到温江区人才中心呢?
  答:您到温江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到和人事代理手续后,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或温江区人才服务中心就会派专人将您的档案转至温江区人才中心。
 
4、我已在一国有企业上班,在成都人才网查到我的档案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我该如何办理档案?
答:(1)首先您应通过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成都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公众信息网(www.cdrsj.gov.cn)或中国成都大学生就业网(www.usjob.gov.cn),进入“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注册并真实准确地录入个人信息。
(2)向用人单位申请将档案转往单位,
如果单位同意接收您的档案,请单位为您出具《关于提取XX同志档案的函》,持《关于提取XX同志档案的函》、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如果单位要求您将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中心,请单位或你本人持您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您入职时间和就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委托存档手续。
 
5、 档案在人才服务中心,是不是都要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
答:按照《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接收工作的通知》(成人办发〔2009〕136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市和区(市)县人才服务中心管理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不论高校毕业生是否落实工作单位,均须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原则上由人才服务中心与工作单位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要与本人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并按照人事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20号)和成都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我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成价费[2009]27号)文件规定,在两年择业期内,免收其人事档案管理费。
 
6、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中心与存放在街道办事处有什么区别?
答: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将保存人事关系,保障其合法权益和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如:保留原有身份、工龄连续计算、政策规定的档案工资调升、转正定级、职称评审、出国(境)政审、党团关系管理、婚姻生育管理以及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等。而存放在街道办事处,只是单纯的将档案“存放”,不能出具与档案相关的证明,也不保留原有身份和人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