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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200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07-10-9 17:03:00 李东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发〔2006〕11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学历为本科(全日制普通高校)及其以上的应聘人员,原则上不受身份、户籍的限制;学历为专科的应聘人员,限崇州户籍。 (二)2005、2006年在我市服务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优先。 (三)市外在职人员,应聘者男不超过40周岁,女不超过35周岁(时间计算至2007年8月30日)。 (四)本市在编在职人员限报考。 二、报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经市主考机关批准,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崇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崇州技师学校。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7年10月8日至2007年10月11日 (二)报名地点:崇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唐安路露萍广场右侧民政局底楼) (三) 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相结合方式,应聘者可在上班时间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如系在我市服务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须提供所在区(市)县人事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一份,待报名成功后在笔试前交市主考机关备案以办理加分手续。 如系代报名,则代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持报考人员的上述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资格审查合格后须缴纳笔试考试费,进入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面试每人收费80元。 报考人员也可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报名,在领取《准考证》时补验相关报名材料。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报名时应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应聘的证明材料。 (五)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在2007年10月16日至18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缴费发票到崇州市人事考试与人才培训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由主考机关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笔试的开考比例(招考岗位的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市主考机关对招考岗位和报考人员进行调整。 六、考试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两科各占20%)、面试成绩占60%。笔试由市主考机关统一组织;面试由人事局牵头,主管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一) 笔试 笔试时间:2007年10月23日上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法规等); 笔试内容:见《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提纲》(附件2)。 根据成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在我市服务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每工作1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笔试成绩将于2007年10月28日在报名处张榜公布,也可登录崇州市公众信息网查询。 (二)面试 面试工作方案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拟定,经人事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果达不到此比例的,在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市主考机关对面试比例进行调整。 进入面试人员如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或不齐全者,应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向招聘单位补齐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 七、体检及考核 参加笔试、面试人员的成绩,由主考机关汇总后在报名处公示。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规定比例折合后相加之和计算。依据招考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体检、考核由主考机关和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作为考核依据,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个人表现证明材料。 如果出现笔试与面试折合后总分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录用。 八、聘用及报到 崇州技师学校是按成都市的统一部署,由政府投入5000万元资金兴办的中等职业学校,位于崇阳镇三和村(实验中学下侧),拟于2008年9月开办。由于该单位正在筹建中,本次公招的16名教师人事关系暂办在崇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待该单位筹建完善后,再由该中心统一办理到崇州技师学校。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若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拟聘人员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崇州市监察局驻人事局监察室 82208692) 咨询电话:崇州市人事局 (028)82208550 崇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28)82311976 崇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28)82203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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