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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招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志愿者
2007-8-8 9:36:00 李东
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组织部 成都市新都区人事局 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 共青团成都市新都区委 关于2007年新都区招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志愿者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战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建功立业,进一步改善农村人才结构,根据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事局、成都市财政局、共青团成都市委《关于做好二○○七年“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工作的通知》(成人办发〔2007〕66号)文件要求,并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到农村工作和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名额及岗位 本次拟招募大学生志愿者159名,到我区各镇(街道)所属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团支部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助理,为期两年。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年龄28周岁以下(1979年6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成都市户籍的应、往届国家计划内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基本条件是: 1、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 2、学习成绩合格,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愿意从事基层工作。 三、服务内容 大学生志愿者具体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到村(社区)任村(社区)团支部书记或挂职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并按规定参加、列席有关会议,协助两委会完成各项工作。 2、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基层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点等手段努力提高农民(居民)的思想觉悟、认识水平和法律意识。 3、开展科技讲座、培训,向农民传授现代农业科技知识与生产技能;利用现代信息手段,为农民采集致富信息,拓宽致富门路;引导和帮助农民参与规模经营,提高生产效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4、传播先进文化,倡导文明新风,活跃农村(社区)文体生活。 5、对农村(社区)建设的有关情况进行调研,提出加快发展的对策建议。 6、关爱农计民生,走家串户,访贫问苦,与农民(居民)群众建立紧密的联系和深厚的感情。 7、社区大学生志愿者还要承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志愿者所在村(社区)有政务延伸服务的还要担任村(社区)信息服务员工作。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共青团新都区委办公室(新都区桂湖中路92号区委区政府内, 咨询电话:83972952 83994761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成都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选拔大学生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人员应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招募原则及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操作: 1、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2)、面试: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受试者履行招募岗位必备的工作技能、语言表达和反应能力等。面试成绩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面试费80元。 2、体检。根据招募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区人事局和团区委按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他方式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 3、公示。体检合格者,在新都区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5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姓名、性别、专业、毕业院校、拟服务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招募人员。 4、签订协议。区人事局与招募的大学生志愿者签订《成都市新都区“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协议书》。被招募的大学生志愿者按照区人事局要求的时间到服务的乡镇(街道)及村(社区)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招募资格。 六、待遇及管理 1、被招募的大学生按照每人每月600+200元的方式发放生活补贴费。每月600元生活补贴由新都区项目办向大学生按月定期支付,每月200元生活补贴须每半年考核合格再一次性发放。 2、服务期间由区项目办为大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3、大学生志愿者享受《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成委办[2006]3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成人发〔2007〕16号)涉及的相关优惠政策。 4、服务期间大学生的人事档案由区(市)县人才中心免费管理。服务期满,对其作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证明。 5、大学生志愿服务期间,可依据国家规定的最低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或考试,可免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其服务年限可计入基层工作经历,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需要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由区人才流动开发服务中心受理。 6、大学生2年工作期满后,双方签订的协议终止。 7、因不可抗力因素需退出的服务工作的大学生,在本人书面提出申请的基础上,由区项目办报市项目办审核并做出决定。 8、区项目办负责对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9、大学生试用期为半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协议。 七、组织领导、纪律和监督 招募工作在区“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进行。为保证此次公开招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募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区监察局83972439。 有关招募信息请登陆香城新都网(www.xindu.gov.cn)查询。 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组织部 成都市新都区人事局 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 共青团成都市新都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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