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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2007年公开考试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07-7-17 10:18:00 李东
为加强农牧区医疗卫生工作,充实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报经中共甘孜州委、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甘孜州人事局、甘孜州卫生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全州18县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160名,其中:藏医士35名、西医士89名、护士36名。名额、岗位详见《甘孜州2007年公开考试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名额分配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甘孜州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开考试聘用。
二、报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面向四川省。
(二)报考对象
1、卫校、医学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2、其他院校藏医专业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在甘孜州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凭共青团甘孜州委证明报考,要求专业对口,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专业要求:
报考藏医士的,专业含藏医药学、藏医临床医学(藏医医疗)、中藏医,其他专业不得报考;
报考西医士的,专业含社区医学、中西医结合、妇幼卫生、妇产科学、儿科学、西医临床医学、影像医学、预防医学(公共卫生)、检验,其他专业不得报考;
报考护士的,专业含护理、高级护理,其他专业不得报考。
学历要求:
甘孜州籍考生(2006年12月31日前户籍在甘孜州)为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
非甘孜州籍考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民族地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能适应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工作;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且尚未就业。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7年 8月1 日—— 8月10日。
(二)报名地点:
甘孜州籍往届生在本人正住户口所在县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海螺沟景区(磨西镇、新兴乡)的往届生在海螺沟景区管理局政治部报名;2007年应届毕业生及非甘孜州籍考生在甘孜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甘孜州人才市场)报名。
(三)报名材料
1、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07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1张;
5、甘孜州籍往届生另需出具甘孜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甘孜州人才市场)毕业生求职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无公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的,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无毕业生求职登记表的,应及时补办。
以上各类材料原件由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后退还考生,复印件由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后统一送甘孜州人事局人才规划开发与流动科。
(四)报考志愿
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甘孜州2007年公开考试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并确定三个报考志愿(同一个专业岗位、可报考三个县),考聘机关在公告考试成绩时连同考生三个报考志愿一并公告。
愿意加试《藏语文》的,其第一至第三志愿只能在康定、道孚、炉霍、色达、甘孜、新龙、白玉、德格、石渠、雅江、理塘、巴塘、乡城、稻城、得荣十五个招考县中选择;
不愿意加试《藏语文》的,其第一至第三志愿只能在泸定、九龙、丹巴三个招考县选择。
(五)资格审查
各报名点负责资格初审,甘孜州人事局、甘孜州卫生局统一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如有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聘机关有权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的比例。不足3:1比例的,按3:1的比例相应调减考聘名额。
五、考试
考试由甘孜州人事局、甘孜州卫生局统一组织。
(一)考试科目
本次考试只笔试,不面试。
考试各科目具体内容如下:
(二)分值比例
考生总分折合为满分100分,其分值比例为:
加试《藏语文》的,《专业基础知识》占65%,《公共基础知识》占25%、《藏语文》占10%;
不加试《藏语文》的,《专业基础知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占30%。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
考生于2007年8月23日——8月24日在甘孜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甘孜州人事局8楼)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2007年8月25日
上午 09:00—11:30 《专业基础知识》、
下午 13:00—15:3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6:00-17 :00 加试《藏语文》
(五)考试地点:康定,详见《准考证》。
(六)收费标准
考生应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收费标准缴纳考务费。报考泸定、丹巴、九龙三县的共收取两科笔试考务费100元/人,报考其余十五县的共收取三科笔试考务费150元/人。
六、体检
考试结束,根据考生折合总分,分专业岗位,按照考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甘孜州人事局、甘孜州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考生折合总分、报考志愿、考聘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七、岗前培训
体检合格人员由甘孜州人事局、甘孜州卫生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录取审批
岗前培训结束,甘孜州人事局、甘孜州卫生局根据考生折合总分和本人第一至第三志愿,分专业岗位,按照考聘名额依次等额确定聘用人员,并由甘孜州人事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因岗前培训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办理《甘孜州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证书》,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纳入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进行管理。所聘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同级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一切工资福利等待遇。聘用时间从甘孜州人事局批准聘用之日起计算。
十、纪律与监督
为加强对人事考试的规范管理,严肃人事考试考风考纪,保障应试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考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工作人员违反考务工作规定和应试人员违纪违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对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投诉电话:
甘孜州纪委投诉与举报中心:0836-2833002;
甘孜州监察局投诉与举报中心:0836-2833447;
甘孜州人事局纪检组:0836-2835620;
甘孜州卫生局纪检组:0836- 2833725。
本《公告》由甘孜州人事局负责解释。甘孜州人事局人才规划开发与流动科联系电话:0836-2835362。
本《公告》同时在康巴网(http://www.kangba.com/)、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四川党政网甘孜州人事局网站(http://10.20.2.50/)上发布。
甘孜州人事局 甘孜州卫生局
2007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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