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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 2007-6-6 16:38:00 李东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发[20061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二)身体健康;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等条件;

(四)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26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776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且有相关金融行业相关工作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具有全日制普遍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招聘岗位和工作地点

(一)业务管理岗13名(男1.70以上,女1.60以上,金融、财会类专业优先,五官端正,普通话达二级甲等,计算机达一级),计算机系统管理岗2名。

(二)工作地点在市区及新都、龙泉驿、青白江、温江、都江堰、崇州、彭州、邛崃、金堂、蒲江、大邑、双流、新津、郫县等十四个区(市)县。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0766日至6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中国成都人才市场,成都市宁夏街136号123柜台。

五、报名手续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

六、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校验证件、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

七、资格审查及报考比例

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事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紧缺专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根据考核成绩择优聘用。

八、领取《考试通知》

请于2007626日至627日凭身份证到 中国成都人才市场(一楼123柜台)领取考试通知单。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见考试通知单。

十、体检

(一)考核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人员并组织体检。

(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如有体检不符合或主动放弃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总成绩得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聘用及报到

(一)凡聘用人员,一律按照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要求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

(二)聘用人员待遇:月薪14001800元,年度考核合格者计发一定的考核奖,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三)拟聘用人员如系2007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规定报到期限和报到时应交毕业证、学位证及英语等级证书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中国成都人才市场报名咨询电话:02862811164、62811166

中国成都人才市场报名联系人:夏先生、李小姐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事处

                                 200765

附件:《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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