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崇州市二〇〇七年公招公告
2007-3-26 8:33:00 中国成都大学生就业网
崇州市人事局 崇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崇州市事业单位二〇〇七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发〔2006〕11号)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名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教)教师,2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学历为本科及其以上的应聘人员,原则上不受身份、户籍的限制;学历为专科的应聘人员,限崇州户籍。卫生专业技术类应聘人员的学历须符合国家规定报考相应执业资格的条件。
(二)市外在职人员,应聘教师者男不超过40周岁,女不超过35周岁;应聘卫生技术人员者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时间计算至2007年8月30日)。
(三)本市相关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经市主考机关批准,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1、崇州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教)110名
2、崇州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8名
3、崇州市市委办所属事业单位2名
4、崇州市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1名
5、崇州市规划和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7年4月9日至2007年4月24日
(二)报名地点:崇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唐安路露萍广场右侧民政局底楼)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可在上班时间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如系在成都市的服务西部志愿者须提供所在区(市)县团委出具的可以报考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一份,待报名成功后在笔试前交市主考机关备案以办理加分手续。
如系2007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学生,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书(表)原件、个人自荐材料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资格条件的部分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等)可待毕业后补验。
如系代报名,则代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持报考人员的上述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资格审查合格后须缴纳笔试考试费,进入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面试每人收费80元。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在2007年5月14日至16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缴费发票到崇州市人事考试与人才培训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由主考机关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笔试的开考比例(招考岗位的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市主考机关对招考岗位和报考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调减该招考岗位的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考岗位。招考岗位被调减、取消后,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并入其他相同或相近的岗位。
六、考试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两科各占20%)、面试成绩占60%。笔试由市主考机关统一组织;面试由人事局牵头,各主管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07年5月19日上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且分类设置
中小学教育类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法规等);
卫生医务类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内容包括生理学、解剖学、病理学、生物学、药理学、诊断学等);
其他类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内容:见《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提纲》(附件2)。
根据成人发〔2004〕83号文件规定,在成都市的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作为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成绩将于2007年6月4日在报名处张榜公布,也可登录崇州市公众信息网查询。
(二)面试
面试工作方案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拟定,经人事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果达不到此比例的,在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市主考机关对面试比例进行调整,但调整后参加面试者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当批同类报考者笔试最高分的60%,其面试成绩不低于当批同类报考者最高分的60%方可进入体检及考核。
进入面试人员如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或不齐全者,应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向招聘单位补齐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如系2007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学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七、体检及考核
参加笔试、面试人员的成绩,由主考机关汇总后在报名处公示。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规定比例折合后相加之和计算。依据招考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体检、考核由主考机关和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2007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学生可将学校向用人单位出具的学生现实表现证明材料作为考核依据;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作为考核依据。
八、聘用及报到
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须到崇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然后由主管部门报人事局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2007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学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规定报到期限和报到时应交验毕业证、学位证及英语等级证书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拟聘人员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崇州市监察局驻人事局监察室 82208692)
咨询电话:崇州市人事局 (028)82218767
崇州市教育局 (028)82313239
崇州市卫生局 (028)82279382
崇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28)82203533
各单位报考岗位详情和笔试内容请登录崇州市公众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www.chongzhou.gov.cn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