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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二○○七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06-11-23 15:23:00 李东

    为改善和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适应我区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6年第6号令),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4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年龄在30周岁(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的2005、2006、200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非在职人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符合岗位需要的专业条件,均可报考。200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7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补充岗位、名额和资格条件要求
拟补充本科生的岗位分为综合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综合管理类补充 15 名人员,专业技术类补充  15名人员,共30名。(详见附件)。
研究生补充10名,报考不设专业限制。
    三、资格审查及报考比例
    由区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拟补充本科生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综合管理类: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专业技术类: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拟补充研究生岗位的开考比例为2:1。若报考岗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其招考专业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其招考专业。招考专业被调减、取消后,该专业的报考人员可并入其他相近专业或者并入综合管理类报考。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06年11月27日— 2006年12月20日。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人事局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青白江区怡湖西路21号)。
    (二)报名要求:
    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材料)及1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在我市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须提供所在区(市)县团委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
    代报考人员报名须持报考人员的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填写《报名表》一份,报考人员(代报考人员)须承诺对其提供的报名资料和《报名表》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交纳笔试考务费100元(每科50元)。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共同负责。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100分,总计200分。内容见复习资料。
    笔试时间:2006年12月30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06年12月26日至29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缴费发票到区人事局领取《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缴费发票领取。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成绩将于2007年1月10日左右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考人员可通过青白江区政府网(www.qbj.gov.cn)和青白江区人事局电话(83619266)查询。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我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均可享受加分政策。截止2006年12月31日,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享受笔试科目成绩共加5分的优惠政策,具体加分办法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各加2.5分。所加分值按规定比例折合后计入笔试总成绩。我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加分的具体条件和办法: 每工作满1周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笔试折合总成绩(即直接进入考试总成绩的笔试成绩)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工作年限超过5周年的,按5分计算。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于2006年12月3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服务地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团委出具的关于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考核材料)送交成都市青白江区人事局审核。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07年1月20日—21日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的人员,依据招考专业及招聘计划数,在报考同一专业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专业技术类专业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并入综合管理类参加面试。研究生报考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公布笔试成绩的同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考生需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报名费80元/人,办理聘用手续时缴纳,未聘用人员不缴纳。
    六、体检及考核
    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之和计算,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共两科,占50%,面试占50%。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体检、考核工作由青白江区人事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和区人事局另行规定。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聘用及管理
    坚持择优聘用的原则,合格者进入青白江区人才库。实行人员派遣制,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向拟招聘工作人员的单位推荐,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安排到区级单位工作。所有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人事关系由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进行管理,工资福利待遇由区财政解决。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由区人事局办理相关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两次试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就业资格。
新聘用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为保证我区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83301380)。
咨询电话:成都市青白江区人事局  83610088   83619266
招考专业等有关详情可登录青白江区政府网(www.qbj.gov.cn)查询。未尽事项,请在报名时咨询。

招考类别

招考专业

招聘计划数(名)

综合管理类

 

15

专业技术类

法律

2

中文、文秘、新闻

3

计算机

3

工民建、工程造价、道路桥梁、环境管理、交通运输、物流

3

机械、冶金、电气

1

经济管理、财会

3

研究生

不限专业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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