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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区二○○六年公开招聘区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 2006-11-23 15:15:00 李东

    为提高我区广播电视节目质量,提升我区广播电视台对外宣传形象,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6年第6号令),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女播音主持人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广播电视播音或相近专业,男身高1.7米以上,女身高1.6米以上,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音质好,镜头形象好,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有播音或主持工作经验者优先。
    3、年龄在26周岁以下的2005、2006、200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资格审查
    由区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拟补充播音主持人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若报考岗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其招考人数。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06年11月27日— 2006年12月20日。地点:青白江区电视台(青江中路)。
    (二)报名要求:
    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材料)及1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在我市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须提供所在区(市)县团委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
    代报考人员报名须持报考人员的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填写《报名表》一份,报考人员(代报考人员)须承诺对其提供的报名资料和《报名表》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交纳笔试考务费100元(每科50元)。
    四、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每科为100分,总分为200分,面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最后折合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共同负责组织。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我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均可享受加分政策。截止2006年12月31日,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享受笔试科目成绩共加5分的优惠政策,具体加分办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新闻写作综合》各加2.5分。所加分值按规定比例折合后计入笔试总成绩。我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加分的具体条件和办法: 每工作满1周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笔试折合总成绩(即直接进入考试总成绩的笔试成绩)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工作年限超过5周年的,按5分计算。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于2006年12月3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服务地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团委出具的关于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考核材料)送交成都市青白江区人事局审核。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新闻写作综合》。
    笔试时间及地点:2006年12月30日(星期六)左右,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规定的时间为准。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07年1月13日—14日,具体面试工作由电视台组织。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公布笔试成绩的同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考生需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报名费80元/人,办理聘用手续时缴纳,未聘用人员不缴纳。
    六、体检及考核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体检、考核工作由青白江区人事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和区人事局另行规定。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聘用及管理
    坚持择优聘用的原则,合格者进入青白江人才库。所有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人事关系由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进行管理,工资福利待遇由区财政解决。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由区人事局局办理相关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八、纪律监督
    为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性正、严肃性,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证的原则。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83301380)。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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